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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资本市场的一级与二级市场价格倒挂现象愈发严重,不少企业在上市后,后续轮次投资者往往难以获利。此前,本人曾在多篇文章中探讨过估值与上市后市值的关系,以及高估值对回报的影响。
本文作为系列第五篇,将从 LP 盈利逻辑出发,深入分析为何高估值会成为良好回报的障碍,并探讨如何通过收益与风险的权衡来决定是否进行投资。风险投资的核心目标始终是为 LP 带来满意回报,即便技术壁垒、团队实力或商业潜力再突出,若无法达成预期收益,这类投资便不应被采纳。
风险投资行业的合理收益
根据 Cambridge Associates 的数据,从 1981 年至 2014 年,排名前 25% 的基金内部收益率(IRR)达到了 24.89%,而所有基金 IRR 的中位数为 11.94%。结合中国市场特点,若一个基金的 IRR 能达到 15%,则 LP 的实际收益约为 13.6%(假设 GP 仅在收益超过 8% 时提取 20% 的业绩分成)。
对于 LP 而言,若基金收益率低于 13.6%,例如仅为 10%,那么其风险与回报的比例显然失衡。相比之下,许多 LP 可能会选择固定收益类产品,以获取 6%-8% 的稳定回报。
假设基金运作周期为 7 年,要实现年化 15% 的现金收益率,总回报倍数需达到 2.66 倍(即 1.15 的 7 次方)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里的 IRR 基于基金实际收到的资金计算,而非账面价值。此外,不同基金类型对 DPI(已分配收益倍数)与 TVPI(总收益倍数)的比例要求也有所不同。
PE 项目的收益预期
为了构建一个 IRR 达到 15% 的 PE 基金,我们需要明确单个项目应达到的回报水平。假设一个优秀的 PE 基金投资两个项目,其中只有一个成功上市(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极为罕见)。如果两个项目的投资额相同且时间接近,那么为了确保整个基金实现 15% 的 IRR,单个项目的年化收益率需超过 30%。
那么,什么样的投资条件能够保证年化收益率达到 30% 以上?通过计算发现,这些条件包括:年均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%,并且上市时的市盈率相较于投资时提高至少一倍。
举例来说,假设我们在 2021 年以 20 倍市盈率投资某项目,当时利润为 4000 万元,估值为 8 亿元,持股比例为 5%。随后三年,该项目利润以 30% 的速度增长,至 2023 年达到 8800 万元左右。如果该公司于 2023 年上市,且上市后的市盈率为 40 倍,则整体估值将达到约 35 亿元,较初始投资增值 4.39 倍。若 IPO 时发行新股占比 25%,我们最终可获得 2.3 倍的投资收益,对应 IRR 约为 32%。
上述案例表明,PE 投资通常需要满足“三年三倍”、“四年四倍”、“五年五倍”的基础条件,才能达到年化 15% 的目标收益率。
早期投资的收益预期
以天使轮投资为例,若以 4000 万元估值进入,当公司上市时市值达到 30 亿元,天使轮投资者可获得 36 倍回报;若市值升至 50 亿元,则回报倍数可达 60 倍。然而,天使投资的成功率极低,头部机构的 IPO 概率通常不足 2%。
即便假设天使基金拥有较高的退出比例,如 4% 的 IPO、6% 的并购退出及 10% 的股权转让退出,累计退出率仅为 20%,仍难以满足 LP 的收益期望。因此,天使投资必须追求更高倍数的回报,一般情况下,缺乏 30 倍以上的预期回报,投资便不具备吸引力。
同样地,A 轮融资也需要设定较高的回报底线,通常需达到 10 倍以上才具备投资价值。
综上所述,LP 期望的基金 IRR 至少应达到 15%,即便如此,扣除业绩分成后,LP 的实际收益也会降至 13.6% 左右。对于一个七年期基金,要实现年化 15% 的现金收益率,其 DPI 需达到 2.66 倍;对于 PE 投资,基本要求是三年三倍、四年四倍、五年五倍;天使投资则需确保回报倍数超过 30 倍;A 轮投资则至少需要 10 倍回报。